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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提供用于制造包装材料的化学品或材料,或者如果您使用包装材料来保护您的产品,则需要确保包装材料及其组件符合相关规定。这些法规通常要求将包装材料及其组件中某些有害物质(特别是重金属)的存在降至,以保护消费者和工人,并减少环境排放。在本文中,我们将总结欧盟,美国和中国包装材料中有害物质的限制。请注意,本文不涉及用于食品,化妆品和药品的包装材料,因为它们受到严格的规定。
欧盟REACH检测法规
法规和标准:关于包装和包装废弃物及其修正案的94/62/EC号指令
对有害物质的要求:Pb,Cd,Hg和Cr(VI)的总含量<=100mg/kg。
法规和标准:REACH法规(EC)No 1907/2006
对有害物质的要求:含有浓度**过0.1%(w/w)的SVHC候选清单中物质的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通知其客户。此外,如果每种生产商或进口商的物质总量**过1吨/年,则需要向ECHA提交通知。
美国REACH检测法规
法规和标准:根据东北州长联盟(CONEG)1989年制定并于1998年新的示范立法,18个州颁布的“包装材料中重金属限制条例”。
对有害物质的要求:Pb,Cd,Hg和Cr(VI)的总含量<= 100mg / kg。
法规和标准:加利福尼亚州的65号提案
对有害物质的要求:如果包装材料中含有加利福尼亚州已知会导致癌症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清单中的任何物质,供应商必须在标签上给出明确合理的警告。
包装材料的附加要求:
1、有害物质的控制只是包装材料法规或标准中的许多要求之一。遵守这些规定时,还需要考虑3R原则(减少,再利用和再循环)。
2、减少:包装的制造应使包装体积和重量限制在限度,以保持包装产品和消费者必要的安全,卫生和接受程度。
3、再利用和再循环:包装的设计,生产和商业化应允许其再利用或回收,包括回收利用,并在包装废物或包装废物管理操作中的残留物被处置时尽量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